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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未提请人大常委会表决
来源: | 作者:0571com | 发布时间: 2018-07-06 | 15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

 
       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包括执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和安全保卫、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上缉私等方面的执法任务,以及协调指导地方海上执法工作。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还发现,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将再审。
 
来源:人民日报